菏泽生物医药职业学院调课、停课管理办法(试行)
为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,严肃教学纪律,强化教学管理,提升教学质量,特制定本制度。
一、调、停课原则
课程表是执行人才培养方案的学期计划,包括上课的课程、教师、时间、地点和起止周次等重要信息,一经排定,尽量减少调、停课。严禁私自调、停课,如特殊情况需调、停课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调课手续。同时,要严格控制调、停课次数。
任课教师每学期每门课调课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三次,调课课时原则上不得超过总课时的5%,因特殊原因一门课程有二周以上不能按课表上课,其所在系部应及时安排相应课程的教师代课或更换任课教师,并报教务处审批。
每门课程每天补课不得超过四课时。
因学院安排集体活动不再补课的由教务处负责安排停课;其他原因不能按课程表上课的由任课教师负责调课。
二、调、停课条件
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,可按规定办理调停课手续。
①学生必须占用上课时间参加全校性活动;
②任课教师参加教学科研活动以及因公出差或参加会议;
③确因身体状况或其它特殊原因而不能上课的;
④经批准参加进修培训活动。
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,原则上不得调停课。
① 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新生开课第一周的课程;
② 参加一般性竞赛活动、游览活动和参观访问活动;
③ 上课班级达到或超过3个教学班的合班课程;
④ 法定节假日前、后一天的课程。
⑤因时间、地点、班级合堂上课不能调整的。
三、办理调、停课的程序
1.任课教师因公出差、参加会议或个人原因不能按时上课,一般情况下提前一天完成网上调课申请,特殊情况应在上课前30分钟,完成网上调课申请,并电话任课所在院系负责人审核,院系负责人电话教务处负责人审批。申请人上传会议通知等相关材料,调课理由必须详细准确、正当合理,否则不予审批。申请批准后执行调停课方案。
2.两教师交换上课时间,申请人负责与被换课教师协调调课有关事宜,包括:时间、地点、设备等,否则不得申请调课。
3.院系负责人应严格按调、停课原则对调课申请进行审核,确保教学正常运转,审核通过后由教务处审批。
4.调课超过两周的,应由系部组织协商安排其他教师代课或更换任课教师,并及时完成网上调课程序,报教务处审批。
5.调、停课申请一经批准,由院系教学负责人安排人员通知所在班级学生,维护好正常教学秩序。
6.学院重大活动必须占用上课时间的,由主办部门提出申请,经分管领导同意,报主管教学院长批准,活动班级数量较多,时间较长的,报学院主要领导审批,统一由教务处负责安排停课。
7.法定节、假日的调课由教务处根据学院放假安排进行统一调整。
四、考核与监督
1.教务处对未经批准擅自调课或调课不补者,按《菏泽生物医药职业学院教学事故认定办法》有关条款处理。
2.教务处定期公布各院系调课比率,纳入学院绩效考核指标。
五、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由教务处负责解释。